任何法医调查的基本原则都基于一个简单的公理,“任何接触都会留下痕迹。”研究犯罪现场留下的痕迹或遗物一直是证明或排除罪犯存在的重要手段。留在人体组织和咬伤材料上的咬痕已成为用于定罪嫌疑人的科学证据的一个重要方面。在大多数情况下,只涉及对咬痕的定性评估。在这些情况下,法医牙医将罪犯牙齿的形态与存在的咬痕进行比较。使用的参数是与牙弓相关的特征,例如牙齿形态、位置、数量和牙齿之间的距离与痕迹所显示的牙齿形态、位置、数量和牙齿之间的距离。尽管基于此类比较的咬痕分析被法院广泛接受,但其作为证据使用的基本有效性和科学依据经常受到质疑。专家意见通常基于联想比较而不是度量分析,许多人认为有必要使用额外的比较测试来实现公正的客观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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