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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0

根据 1960 年 12 月 14 日在巴黎签署并于 1961 年 9 月 30 日生效的《公约》第 1 条,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 (OECD) 应推行旨在: - 实现成员国最高的可持续经济增长和就业以及生活水平的提高,同时保持金融稳定,从而促进世界经济的发展; - 在经济发展过程中促进成员国和非成员国的稳健经济扩张;以及 - 按照国际义务,在多边、非歧视的基础上促进世界贸易的扩大。OECD 的原始成员国是奥地利、比利时、加拿大、丹麦、法国、德国、希腊、冰岛、爱尔兰、意大利、卢森堡、荷兰、挪威、葡萄牙、西班牙、瑞典、瑞士、土耳其、英国和美国。下列国家随后于下列日期加入成为成员:日本(1964 年 4 月 28 日)、芬兰(1969 年 1 月 28 日)、澳大利亚(1971 年 6 月 7 日)、新西兰(1973 年 5 月 29 日)、墨西哥(1994 年 5 月 18 日)、捷克共和国(1995 年 12 月 21 日)、匈牙利(1996 年 5 月 7 日)、波兰(1996 年 11 月 22 日)和大韩民国(1996 年 12 月 12 日)。欧洲共同体委员会参与经合组织的工作(经合组织公约第 13 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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