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理由 泰国皇家空军 (RTAF) 的使命是准备和使用空中力量进行国防建设,并支持国家发展,如《泰王国宪法 B.E.2560 (2017)》和泰国法律所规定。空中力量依靠复杂、先进的技术和高可靠性,需要高昂的成本来维护和维持。因此,空中力量的预测不仅基于数量,也基于质量。由于泰国国防工业目前开发和制造完全满足 RTAF 特定要求的飞机或武器系统的能力有限,因此 RTAF 必须从外国制造商采购物资,同时考虑所需能力、军事标准、系统质量和可靠性以及生命周期成本。此外,物资采购必须具有成本效益,并在政府分配的预算计划范围内,但不必满足长期预算要求。多年来,泰国皇家空军一直根据每种军备的主要特点、局限性和成本从各种外国制造商处采购军备。需要注意的是,能够制造军备供国内使用和出口的国家必须拥有强大的国防工业以及军用军备认证的流程和标准化。但是,根据这些国家关于军用军备出口的规则、法规和法律,采购军备的使用必须受到全面控制,并且严格限制仅供买方使用。对第三国采购军备的过剩和最终用途也施加限制。简而言之,买方必须仅按照双方最终用途协议中规定的方式使用采购军备。每年,RTAF 都会向国会议员、参议院武装部队常设委员会和年度预算支出法案草案特设委员会通报。2563(公元 2020 年),以提高对空中力量特征、空中力量准备的局限性、物资规格、物资需求、特定物资采购的必要性以及财政年度预算提案的理由的认识和理解,该预算提案每年都会增加,以应对不仅空中力量技术进步的更高成本,而且能力维持和升级的成本,这些成本完全由制造商控制。软件或系统升级以提高系统的功能、在用系统的过时、需要更换或升级 LRU/备件,以及计划外和计划外的安全检查是其中的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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