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请愿人:这是关于您根据《美国法典》第 10 篇第 1552 条申请更正海军记录的函件。在仔细认真地考虑了您的海军记录和申请的相关部分后,海军记录更正委员会 (Board) 发现您提交的证据不足以证明可能存在重大错误或不公正。因此,您的申请被拒绝。尽管您的申请没有及时提交,但委员会认为,为了公平起见,应该放弃诉讼时效并根据其优缺点考虑您的申请。委员会的三人小组于 2023 年 2 月 8 日举行执行会议,审议了您的申请。小组成员的姓名和投票结果将应要求提供。根据适用于委员会程序的行政法规和程序,审查了您对错误和不公正的指控。委员会考虑的文件材料包括您的申请以及为支持申请而提交的所有材料、您的海军记录的相关部分以及适用的法规、规章和政策,包括国防部人事和战备部副部长于 2018 年 7 月 25 日发布的关于公平、不公正或宽大处理决定的指导 (Wilkie Memo)。您于 1981 年 8 月 11 日加入美国海军并开始服现役。1983 年 3 月 24 日,您因 5 天的未经授权的缺勤 (UA) 而受到非司法惩罚 (NJP)。您于 1984 年 6 月 15 日开始另一段 UA 时间,并在 1988 年 6 月 26 日被捕,当时您已被捕 1,472 天。因此,指挥官 (CO) 向离职管理局 (SA) 建议以不当行为、犯下严重罪行为您开除,并对您处以不光彩 (OTH) 定性。 SA 接受了建议并指示您退伍。您于 1988 年 8 月 26 日退伍。退伍后,您向海军退伍审查委员会 (NDRB) 申请救济。NDRB 于 1991 年 5 月 16 日拒绝了您的请求,因为他们认为您的退伍决定是正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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