源于从许可证修订申请中获得的经验,以转换为这些改进的 STS 或采用对现有技术规范的部分改进。本出版物是核管理委员会 (NRC) 工作人员和各核电站许可证持有人、核蒸汽供应系统 (NSSS) 所有者团体和核能研究所 (NEI) 之间广泛的公开技术会议和讨论的结果。改进的 STS 是根据 1993 年 7 月 22 日 (58 FR 39132) 的《核动力反应堆技术规范改进的最终委员会政策声明》中的标准制定的,该声明随后通过对《联邦法规法典》第 10 篇第 50 部分第 36 节 (10 CFR 50.36) (60 FR 36953) 的修改编纂而成。鼓励许可证持有人根据这些标准升级其技术规范,并在实际范围内符合改进的 STS 的修订 3。委员会继续将完全转换为改进的 STS 的请求放在首位。采用改进的 STS 部分内容以符合现有技术规范的许可证持有者应采用所有相关要求(如适用),以实现高度的标准化和一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