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 1 节 要求 145.1 总则 145.3 有效性 145.5 定义 145.10 适用性 145.15 申请和签发 145.20 批准范围 145.21 证书的展示 145.25 设施要求 145.30 人员要求 145.35 认证人员 145.40 设备、工具和材料 145.45 维护数据 145.50 维护认证 145.55 维护记录 145.60 不适航情况报告 145.64 安全管理体系 145.65 维护程序和质量体系 145.70 维护机构说明 145.75 认可维护机构的特权 145.80 认可维护机构的限制 145.85对核准维护机构的变更 145.90 保留 145.95 等效安全案例 第 2 部分 可接受的合规方法 (AMC) 和解释性/说明材料 (IEM) 1 总则 2 AMC/IEM145.1 至 AMC/IEM145.95 的介绍 附录 1 机构批准类别和评级系统 附录 2 维护机构说明 附录 3 授权放行证书 – 表格 CAAS(AW)95 附录 4 SAR-145 下可能存在的组织结构的一些概述示例 附录 5 在 SAR-145 质量体系下工作的非 SAR-145 机构经批准的维修机构(分包) 附录 6 安全管理体系框架要素 D 分部分销商批准 附录 1 新飞机零部件认证要求 附录 2 授权放行证书/适航批准标签 – 表格 CAAS(AW)96
主要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