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政府已发布 2013 年第 19 号《致船东的航运通函》,内容涉及新加坡旗船舶的防火和灭火系统的维护、测试和检查。我们想向您通报该通函的要点。 因此,ClassNK 技术信息编号 TEC-0697 将停止使用。 [通函摘要] 1.本通函要求应用以下IMO指南作为SOLAS II-2/14.2.2.2和II-2/14.2.2.3要求的船上维护计划中包含的防火和灭火系统的维护、试验和检查的最低建议标准。 [IMO 指南] (1)A.951(23) 决议《船用便携式灭火器改进指南》 (2)MSC.1/Circ.1318《固定式二氧化碳灭火系统维护和检查指南》 (3)MSC.1/Circ.1432《消防系统和设备维护和检查指南修订》 2. 当制造商或 RO(认可组织)的维护、测试和检查要求超出上述指南时,必须遵守其要求。 3.船上维护计划应标明由谁来维护、测试和检查各防火和灭火系统。任何经管理公司评估为难以由船员维护、测试和检查的设备均须由维护承包商进行。 4. 上述维护检查的实施记录将由ClassNK检查员在SE定期检查时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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