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名称:
¥ 3.0
大约 30 年前,他曾与法庭的非法律成员之一 Taj 先生同时在布拉德福德担任公交车司机。被告没有试图就此提出任何申请。Taj 先生主动表示他不记得 Sehgal 先生。此外,虽然诉讼中提到的许多人都是布拉德福德穆斯林社区的知名人物,但 Taj 先生表示他不认识他们,也从未与他们中的任何人有过任何个人或工作关系。基于此,原告表示他愿意继续与包括 Taj 先生在内的法庭小组合作。然而,当法庭私下阅读证据时,原告通过电子邮件提出他已经重新考虑了自己的立场,并希望继续与由另一位非法律成员取代 Taj 先生的小组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