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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权的困境:“南方国家需要更多的创新机会”
创意产业的专业人士应该有某种形式的保护,防止他人利用他们所创造的东西,即使它不是有形的、有形的物体。
来源:英国物理学家网首页创意产业的专业人士应该有某种形式的保护,防止他人利用他们所创造的东西,即使它不是有形的、有形的物体。
用技术术语来说,这称为知识产权,是一个包罗万象的术语,包括版权、专利和商标。
知识产权 版权版权的历史可以追溯到 18 世纪,例如,当时的作者对自己的作品在未经许可和无偿的情况下被翻译成其他语言感到沮丧。
“当作者的书在另一个国家印刷时,他们会赔钱。为他们提供至少赚钱的机会至关重要,”奥斯陆大学历史学教授维罗尼克·普亚尔 (Véronique Pouillard) 说。
她领导了一个研究项目,研究创意产业知识产权的历史,其历史可以追溯到 1886 年《伯尔尼公约》中正式确立的时期。
研究项目 创意产业版权可能阻碍南方的发展
此后,出现了一些新的和更新的国际协议。然而,在保护创意和为尽可能多的人提供访问之间找到适当的平衡仍然具有挑战性。
Pouillard 指出了两个主要问题:
“一是许多国家希望就自己的作品达成更好的协议。保护主义的倾向很诱人。我们今天仍然面临的另一个主要问题是发展差距。经济较弱的国家,特别是南方国家,缺乏获得书籍的机会,”她指出。
最后一点不仅体现在文学、音乐和艺术领域,而且对获得技术创新和救生药物也有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