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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和定居,第2部分。
在1月份给参议员卢比奥的备忘录中,国会研究局提出了一个论点,说明为什么奥巴马政府不能使用判决基金解决风险走廊诉讼。 (有关事先的报道,请参阅此处的帖子。)我认为CRS是错误的,值得解释为什么 - 即使这意味着要深入杂草[…]提起诉讼和定居点,第2部分。首先出现在偶然的经济学家身上。
来源:偶发经济学家在1月份给参议员卢比奥的备忘录中,国会研究局提出了一个论点,说明为什么奥巴马政府不能使用判决基金解决风险走廊诉讼。 (有关事先报道,请参阅此处的帖子。)我认为CRS是错误的,值得解释原因 - 即使这意味着要深入拨款法律。
一月备忘 在这里在备忘录中,CRS正确地观察到,只有在“没有其他规定”的情况下,判决基金才可用。 CRS认为,否则为风险走廊计划提供了付款,因为国会已经为此提供了资金,特别是通过允许CMS降低“用户费用”以进行风险走廊支付。由于“用户费用”拨款可用于风险走廊计划,因此CRS认为判决基金不可用,即使用户费用不足以支付法院判决。
可用 是 浸入“用户费用”这是我认为CRS弄错的地方。 (在辩护中,第二巡回法院在CRS严重依赖的情况下犯了同样的错误。)在判决基金的含义中,付款并非仅仅是因为国会为有关计划提供了资金。取而代之的是,仅当国会指定了替代资金来源来支付诉讼引起的判决的替代资金来源时,判决基金才不可用。
在情况下 否则为 支付诉讼引起的判决,国会不时指定除判决基金以外的其他资金以支付法院判决。但是,“另外提供”付款的情况往往涉及常规诉讼的特定,不寻常的计划,并且可以使用特定于计划的资金来源来支付不可避免的判断。在这里考虑退税案件,谴责诉讼以及代理机构经营循环基金的案件。
特定的,不寻常的程序 备忘录 职责 一些 每个 一般规则 定居是负责任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