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限儿童政策和公共选择

我不轻易地制定法律,尽管我与法律职业的许多人有遗传关系(已知几乎所有基于美国的人都相关;我与律师有任何实质性关系的成年人中有一半以上是律师)。反托拉斯法与感兴趣的医疗保健问题密切相关[…]为什么法律很难:在医疗保健和集体诉讼诉讼中首次出现在偶然的经济学家中。

来源:偶发经济学家

我不轻易地制定法律,尽管我与法律职业的许多人有遗传关系(已知几乎所有基于美国的人都相关;我与律师有任何实质性关系的成年人中有一半以上是律师)。反托拉斯法与我感兴趣的医疗保健问题密切相关,以至于我越来越强迫自己试图理解其中的一些挑战。

幸运的是,一位同事将我带到了一个关键问题,我自己并不容易发现这一点。一旦我考虑到它,它并不是那么复杂,或者实际上很复杂,但这并不是理解问题的障碍。相反,这就是为什么这是一个问题。让我解释一下。以下实际上发生了,但是我将抽象地抽象并简化所有不重要的细节以突出关键问题。

为什么 实际上发生了

两家医院合并。反托拉斯法院发现,新实体所拥有的新实体具有提高的市场权力,导致了不可接受的价格设定能力。与新医院如何谈判价格有关的补救措施。

后来,一群个人(健康保险公司持有人),雇主和保险公司试图对合并的医院提起集体诉讼,寻求基于高垄断的定价损失。 尽管法官裁定合并后的医院拥有非法市场权力,但由于原告不满足班级的定义,因此拒绝了集体诉讼请愿书。为什么不呢?

一个原因是班级的定义是班级的成员必须遭受共同的影响。也就是说,在某种意义上,我不完全理解所谓的非法市场权力的效果对于班级的每个成员来说都是等效的。

好吧,难怪我对此感到困惑!专家也是如此。 (我期待更正,澄清和指针,以进一步阅读,这些读者比这方面知识渊博的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