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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艘驳船故障,一项过时的法律
美国的供应链太重要了,无论是字面上还是比喻上,都不能被过时的海洋政策所束缚。
来源:加图研究所文章几天后,另一艘载有数十个集装箱(以及至少两辆汽车)的美国驳船从阿拉斯加开往西雅图,由于船上有一个洞,开始在不列颠哥伦比亚省附近进水。幸运的是,迅速的工作稳定了船只并避免了另一起货物伤亡。
意外确实会发生。但这些事件暴露了一个更深层次的、可预防的弱点:美国重要的供应链已经变得过度依赖缓慢、对天气敏感的驳船,而不是现代的自行式船舶。这不是市场力量的结果,而是一项名为《琼斯法案》的过时法律的结果。
1920 年通过的《琼斯法案》要求在美国港口之间运输货物的船舶必须在美国注册,而且最繁琐的是在美国造船厂建造。这些造船厂远离海外竞争,技术落后,效率极低,产量低,价格大约比日本和韩国造船厂高出五倍。再加上船舶运营成本是悬挂国际国旗的同类船舶的四倍以上,其结果往往使得在国内商业中使用船舶的成本过高。
这种数学计算促使托运人转向驳船,而不是正规的远洋船舶。一艘能够在夏威夷境内运载 620 个 20 英尺集装箱的甲板驳船于 2022 年建造,耗资 2500 万美元。为波多黎各贸易提供服务的大型驳船成本在 3000 万至 1 亿美元之间。即使增加一艘拖船(保守地说还要花费 2000 万美元),总价格仍然远低于美国制造的集装箱船。最后一艘在美国建造,能够运载 2,500 多个集装箱,耗资超过 2.25 亿美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