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基于2023年2月10日1023年2月10日的委员会法规(EU)2023/1185,补充欧洲议会的2018/2001号指令(EU)和理事会,通过确定为液体燃料的液体燃料和液体储蓄的温室气体排放的最低限度,并通过确定液体燃料的液体燃料,并通过确定液体燃料的最低限度,并为GEADOLICES提供了补充,并为GEADOLICES提供了备用的碳燃料,并为GEADOLOCY提供了限制,并为GEADOLICE提供了额外的碳燃料,并为GEADOLISE提供了补充的GENERISE GENHOUSES GENOLY GENERIATS,非生物出源的燃料和回收的碳燃料(以下称委员会对GHG RFNBOS的规定)。授权法规的法律依据在艺术中规定。红色II的28(3)。 除此之外,还考虑了欧洲委员会在生活文件“问答”中发布的其他指南“用于RFNBOS和RCF的认证” 2,以开发该系统文档。红色II的28(3)。除此之外,还考虑了欧洲委员会在生活文件“问答”中发布的其他指南“用于RFNBOS和RCF的认证” 2,以开发该系统文档。
在智利,2022 年国家电力系统 (SEN) 内产生的电力中有 56% 是可再生能源,比上一年增长了 11%。即使国家电力系统 (SEN) 被视为一个独特的竞标区,它也不符合 90% 可再生能源发电的要求。SEN 的排放强度不允许跳过额外性标准(PPA 案例)。智利使用 I-Rec 标准来证明电力的可再生来源。如果连接电网,则需要购买和取消此证书以符合 RFNBO 标准。从 2030 年起,I-Rec 仍按月排放,数据为月度数据,而不是按小时排放。不过,可以向输电运营商/能源生产商索取此信息,或通过智能计量进行验证。
《关于制定非生物来源的可再生液体和气体运输燃料 (RFNBO) 生产规则的方法的授权条例》是氢能行业的主要市场设计要素。同样,它也是实现《可再生能源指令》 (RED II) 修订中规定的雄心勃勃的行业目标以及欧盟经济深度脱碳的决定性因素。Hydrogen Europe 欢迎该文件的发布,并感谢欧盟委员会为确保严格的可持续性标准和促进可再生氢能项目的快速发展所做的努力。以下 6 个主题是 Hydrogen Europe 成员最关心的问题。该文件的第二部分提供了有关更多可以改进的领域的广泛反馈。
▪ 不得建设额外的可再生能源产能(额外性豁免) ▪ 适用于未来五个日历年内进行 RFNBO 生产的竞标区 ▪ 时间和地理相关性规则豁免 ▪ RFNBO 生产满负荷小时数 < 8760h x 可再生能源份额
RED III 为先进生物燃料(源自非食品原料的生物燃料)和 RFNBO(主要是可再生氢和基于氢的合成燃料)设定了 5.5% 的综合子目标。在此目标范围内,到 2030 年,RFNBO 在运输部门供应的可再生能源中所占份额至少应为 1%。除此之外,RED III 的第 72 条规定,“拥有海港的成员国应努力确保从 2030 年起,RFNBO 在海运部门供应的总能源中所占份额至少为 1.2%”。
从 2034-35 年开始,《欧盟燃料条例》将对使用替代燃料(如非生物来源的可再生燃料 (RFNBO) 和低碳氨)提供更明确的激励措施。委员会将监测和报告属于本条例范围的船舶每年使用的能源中 RFNBO 的份额。如果 2031 年 RFNBO(如可再生氨)的份额低于 1%,则从 2034 年开始,这些燃料将适用 2% 的子目标。同时,二氧化碳强度减排目标将在 2035 年提高到 14.5%。
本章遵循 RED II 和 RFNBOs 授权法案中使用的术语,使用“竞价区”、“不平衡结算期”或“向下重新调度”等术语。这些术语的定义可在本文件的附件中找到。作为一项基本原则,在这些确切术语不存在或不适用的情况下(例如非欧盟国家生产),应使用等效概念。这些等效术语应反映给定场景或国家/地区的电力系统的性质(例如“竞价区”的等效术语应考虑相应的电力市场设计,例如节点设计而不是分区设计)。下文中凡提及原产地保证(以下简称 GoO)的地方,也可使用等效文件(例如英国的可再生能源原产地保证或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和其他国家的可再生能源证书)。有关电力购买协议和原产地保证的进一步指导,请参阅附件 II;有关竞标区等效物和削减规则实施的进一步指导,请参阅附件 III。
欧洲干净的氢部门一直在欧洲面临僵局:只要没有抵押,就不会开始生产生产商,只要不实施生产项目来提供负担得起的清洁氢,就不会开始消耗。通过修订的可再生能源指令(RED III),欧盟最终设定了国家具有约束力的目标,以在2030年和2035年在工业和运输中消耗/供应非生物学起源(RFNBO)的可再生燃料,旨在破坏这一死锁并脱氧基于化石的氢气。如果满足某些条件,到2030年,到2030年,到2030年,这些目标向比利时的翻译可能导致行业中的66-74千吨RFNBO氢的需求(本文的计算),如果满足了某些条件。
→ 通过 ReFuelEU 航空和 FuelEU 海事法规的引导作用,1% RFNBO 子目标的很大一部分可能会通过航空和海运需求得到满足。RFNBO 子目标的很大一部分可能会激励炼油厂使用可再生氢。子配额激励的剩余数量将用于公路和铁路运输。
本章遵循 RED II 和 RFNBOs 授权法案中使用的术语,使用“竞价区”、“不平衡结算期”或“向下重新调度”等术语。这些术语的定义可在本文件的附件中找到。作为一项基本原则,在这些确切术语不存在或不适用的情况下(例如非欧盟国家的生产),应使用等效概念。这些等效术语应反映给定场景或国家/地区的电力系统的性质(例如,“竞价区”的等效术语应考虑相应的电力市场设计,例如节点设计而不是分区设计)。下文中提到原产地保证(以下简称 GoO)的地方也可以使用等效文件(例如英国的可再生能源原产地保证或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和其他国家/地区的可再生能源证书)。有关购电协议和原产地担保的进一步指导,请参阅附件二;有关竞标区等值物和限电规则实施的进一步指导,请参阅附件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