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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
¥ 20.0

RUVNL 由拉贾斯坦邦政府于 2015 年 12 月成立,负责开展邦电力部门公用事业的电力交易业务。此后,根据 2019 年 7 月 18 日政府通知,对《2000 年拉贾斯坦邦电力部门改革转移方案》进行了修订,根据该通知,RUVNL 现已取得视同持牌人身份,所有 PPA/TSA 均已转移并归属 RUVNL。根据 RUVNL 的成立方案,拉贾斯坦邦政府成立 RUVNL 的主要目的是为邦配电许可证持有者批量购买能源以供供应。为此,政府根据《电力法》和《2000 年拉贾斯坦邦电力部门改革转移方案》的权力发布了该通知。因此,在 2019 年 7 月 18 日发出通知后,RUVNL 获得了视同持牌人身份。即使如此,由于 RUVNL 的所有采购都是为州配电许可证持有者向消费者供应电力,所以州配电许可证持有者的业务与 RUVNL 之间存在联系,因此委员会可以根据配电公司提交的报告确定关税。

拉贾斯坦邦电力监管委员会,斋浦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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