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及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对本招股说明书的内容概不负责,亦不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作出任何陈述,并明确表示,对于因本招股说明书全部或部分内容而产生或因依赖该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损失,概不负责。本招股说明书的副本连同本招股说明书附录五“交付公司注册处处长并可供查阅的文件”一段所列的文件,已根据《公司(清盘及杂项条文)条例》(香港法例第 32 章)第 342C 条的规定,由香港公司注册处处长登记。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及香港公司注册处处长对本招股说明书或上述任何其他文件的内容概不负责。发售股份未曾根据美国证券法或美国任何州证券法登记,亦不会根据该等法律登记,且不得在美国境内发售、出售、质押或转让,但发售股份可根据美国证券法第 144A 条规定的豁免登记规定或美国证券法的其他登记要求豁免规定发售、出售或交付给合格投资者。发售股份可根据 S 规例在美国境外的离岸交易中发售、出售或交付。香港发售股份申请人须于申请时支付每股香港发售股份的发售价 16.18 港元,连同 1% 的经纪佣金、0.0027% 的证监会交易征费及 0.005% 的联交所交易费。在作出投资决定前,潜在投资者应仔细考虑本招股章程所载的所有信息,包括“风险因素”一节所载的风险因素。联席代表(代表承销商)可经我们同意,于香港公开发售申请截止日期前任何时间将发售股份数目及╱或指示性发售价范围减至低于本招股章程所述水平。在此情况下,减少发售股份数目及╱或指示性发售价范围的通知将不迟于香港公开发售申请截止日期前在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网站www.akesobio.com刊登。如于上午八时正前出现若干理由,联席代表(代表其本身及代表香港承销商)可终止香港承销商根据香港承销协议所承担的责任截至上市日期止。请参阅“承销 – 承销安排及费用 – 香港公开发售 – 终止理由”一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