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目的:以下计划适用于监护父母 (CP) 和非监护父母 (NCP) 住得较近、孩子与 NCP 有关系、父母没有同居史且父母无法就育儿时间达成一致的情况。父母双方可以同意更改此育儿时间表。如果父母可以就育儿时间达成一致,他们可以使用本指南背面的空白日历标记每位父母将有育儿时间的日期和时间。法院的目标:父母应帮助孩子与另一位父母保持良好的关系。提示:** 让您的孩子更容易交流,方法是遵守既定的时间表,避免在孩子面前与另一位家长发生冲突,并支持您的孩子与另一位家长的关系。** 应允许孩子携带玩具和/或重要的个人物品往返父母的家。孩子的物品应归还给提供物品的父母的家。** 不要在孩子面前说另一位家长的坏话,也不要允许第三方说另一位家长的坏话。** 不要和孩子谈论法庭问题。婴幼儿育儿政策孩子的年龄是决定育儿时间长短的重要问题。随着幼儿的成长,他们需要与父母双方有更多的接触,但接触时间应该缩短。随着孩子长大,接触次数可能会减少,但时间会更长。因此,对于大多数婴儿来说,短暂的接触是建立关系的最佳方式不会让婴儿因日常生活或环境的过多变化而不知所措。每个孩子都有不同的需求和既定的日常生活,法院也会考虑这些因素。例如孩子是否在哺乳、去日托、与祖父母或其他亲戚过夜等。年龄:0-1 岁安排常规育儿时间两次探访,每次最多 2 小时,每周一次 6 小时探访。不允许过夜。如果父母无法达成一致,育儿时间应为:星期一和星期三中午 12 点至下午 2 点或下午 5:30 至晚上 7:30,以及星期六或星期日下午 1 点至晚上 7 点。节假日育儿时间*此计划的育儿时间偏移:
主要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