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京大学国际法学院法学教授。感谢所有对本文相关演讲发表评论的人,包括在吉隆坡的 2018 LexTech、2019 年在北京举行的 ThinkIn China 和 2019 年在阿联酋艾因举行的阿联酋大学年会“人工智能与正义”。1. Cary Coglianese & David Lehr,《机器人监管:机器学习时代的行政决策》,105 G EO. LJ 1147, 1148 (2017)(“设想政府机构可以有效地通过机器人制定法律的未来已不再是幻想,这一前景不难理解地让人联想到个人将自由交给计算机霸主控制的反乌托邦形象。”); Eugene Volokh,首席大法官机器人,68 D UKE LJ 1135, 1135 (2019)(“同样的[人工智能简报写作]技术可以用来创造人工智能法官,我们应该接受这样的法官,因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