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整个技术进行监管很可能是无效的” 15 ;这意味着试图对整个人工智能和数据收集行业进行监管很可能是无效的。这确实具有一定的可信度,因为试图涵盖整个技术类别的立法必须非常广泛,以至于留下的漏洞将成为危险的威胁。澳大利亚的管理机构不应该试图监管或立法整个技术群体,而应该专注于监管技术的使用,这样我们就不会面临“屠杀机器人”的未来。目前,公众对任何收集和利用其数据的组织都高度怀疑 - 包括政府。根据该论文,只有 39% 的受访者信任政府对其个人收集数据的使用。鉴于公众如此持怀疑态度,政府有责任保护他们的利益,并确保这些公民不会被科技公司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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