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guilera 等人2007 )和个人组织视角(McWilliams 和 Siegel 2001 )。然而,它很少提到是什么驱动了社会创新活动中的异质性,或者提出一个一般理论来解释异质性背后的机制。在实践中,虽然社会创新者寻求利用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实现项目数字化转型,但他们并没有理论基础来帮助他们理解人工智能的不同方面(Mulgan 等人,2007;Morrar、Arman 和 Mousa 2017)。此外,围绕数据所有权和人工智能伦理等方面的内在不确定性加剧了组织内利益相关者对此类技术的使用冲突。因此,本研究旨在通过生成可供学者和实践者使用的通用框架,阐明人工智能为何与组织在解决社会创新方面取得的成功相关且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