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数字化转型 (DT) 已成为组织的重要问题。事实证明,DT 推动了组织的数字创新。众所周知,分布式账本技术、开源、分析、大数据和人工智能 (AI) 等技术和实践增强了 DT。在这些技术中,AI 提供了支持决策和自动决策的工具。合作社是具有互利互惠范围的组织,其特点是由于成员的民主控制原则而具有参与性合作治理。在 DT 将继续存在的背景下,流程的非物质化可以为任何组织带来显着的优势,本文对在合作社中使用 AI 技术的危险进行了批判性反思。我们根据葡萄牙合作社守则进行了这一反思。我们强调,该准则与世界其他国家的准则没有太大区别,因为它们都是基于国际合作社联盟定义的《合作社身份声明》。我们明白,我们无法阻止人工智能技术进入合作社。因此,我们提出了一个在合作社中使用人工智能技术的框架,以避免损害此类组织的原则和价值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