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第 1 章 - 杜比克县分区条例 1-19 “REO” 可再生能源覆盖区 1-19.1 目的 促进商业风能转换系统 (WECS)、太阳能转换系统 (SECS) 和电池储能系统 (BESS) 的有效和高效使用。以及转换系统的选址、设计和安装,以保护杜比克县现有和未来居民的公共健康、安全和福利。此外,本条例还为这些能源系统提供了许可流程,以确保符合本文建立或引用的要求和标准的规定。本条例的规定不保证风能或太阳能的权利,也不建立利用风能或阳光的渠道。 1-19.2 适用性 可再生能源覆盖区适用于商业或公用事业规模的能源转换系统或能源存储系统,其中转换或存储的能源主要供位于物业之外的并网公用事业客户使用和消费。可再生能源覆盖区不适用于偶然且从属于同一地块主要用途的能源转换系统或能源存储系统,这些系统主要旨在为系统所在地点提供电力。 1-19.3 位置 a 可再生能源覆盖区的地理位置应位于目前划分为 A-1 农业区、R-1 农村住宅区、R-2 单户住宅区、M-1 工业区、M-2 重工业区的区域。 B 禁止在以下 HUC 8 个流域子盆地中的位置安装与高压输电变电站互连的可再生能源转换系统,这些区域易出现喀斯特地貌、落水洞、陡坡和高度易受侵蚀的土壤。下图显示了该边界。 (1) HUC 8 #07060003 Grant-Little Maquoketa (2) HUC 8 #07060004 Turkey (3) HUC 8 #07060005 Apple-Plum 1-19.4 允许的主要用途和结构 (1) 商业公用事业规模的风能转换系统 ( US WECS) (2) 商业公用事业规模的太阳能转换系统 ( US SECS) (3) 商业公用事业规模的电池储能系统 ( US BESS) (4) 与支持或操作能量转换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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