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小时内静脉注射 8 mg/kg 托珠单抗(不得超过 800 mg)。如果对最多 1 升的静脉输液或增加辅助供氧没有反应,则根据需要每 8 小时重复注射一次托珠单抗。考虑每 12-24 小时静脉注射 10 mg 地塞米松。如果 24 小时内无改善或进展迅速,重复注射托珠单抗并增加地塞米松的剂量和频率(每 6 至 12 小时静脉注射 20 mg)。如果 24 小时内无改善或继续进展迅速,则改用每 12 小时静脉注射 2 mg/kg 甲基泼尼松龙。注射 2 剂托珠单抗后,考虑使用其他抗细胞因子药物。d 24 小时内托珠单抗的剂量不得超过 3 剂,或总共不得超过 4 剂。3 级症状需要积极干预并有反应。体温≥38°C c 伴有:低血压,需要一种血管加压药(无论是否伴有加压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