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当地政府、高等教育机构、私立学校或宗教机构拥有或经营。背景主电表。公用事业公司利用客户服务线路连接处的电表测量消耗量,向客户提供电力服务。在主电表安排的情况下,一处房产可能有一个电表,从公用事业公司向建筑物的业主/经理(即记录客户)提供服务。公用事业公司向业主/经理开具账单。但是,业主/经理可以自己向房产的居住者开具账单,而不涉及公用事业公司。在多户住宅的情况下,个人居住者(可能的租户)可能会从物业经理那里收到账单,作为租金的一部分或与租金分开。这些租户可能不知道他们使用了多少电,可能没有资格获得任何公用事业援助或其他计划,因为记录客户是业主/经理。主电表禁令。CPUC 于 1978 年做出的裁决 (D. 88651) 首次要求多户住宅新建筑单独计量燃气和电力服务。随后,所有公用事业公司都取消了主电表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