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家层面,也有关于无偿和有偿护理工作的法律和政策。《埃塞俄比亚联邦民主共和国宪法》明确规定,妇女享有就业、晋升和薪酬平等的权利。宪法还规定,妇女有权享受全薪产假。《埃塞俄比亚妇女国家政策》(1993 年)解决了妇女工作量问题以及改善基本基础设施和社会服务获取途径的必要性。此外,《第 1064/2017 号公务员公告》要求政府机构设立托儿所,让女公务员可以母乳喂养和照顾新生儿。《埃塞俄比亚劳动法》第 1156/2019 号 10 将孕妇产假期限从三个月修改为四个月,并规定了连续三天的全薪陪产假。十年发展计划(2021-2030 年)规定,到 2030 年,所有政府机构都要建立托儿中心。妇女发展一揽子计划(2017 年)也强调要通过营造有利环境来提高妇女的经济参与度,其中包括减少妇女的工作量和使用公共基础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