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最高法院在学生公平录取案中的决定彻底改变了平权行动法学的法学,罢工哈佛大学(哈佛大学)和北卡罗来纳大学(UNC)的竞赛意识招生计划是第十四条修正案《平等保护条款》的违宪。1有些人欢迎该裁决,以备受依据的重返价值观。其他2个谴责了这一决定,将其描述为“在我国朝着种族正义前进的巨大障碍”。 3无论如何,在决定的日子和几个月中,重点的重点在很大程度上集中在一个问题上:公平招生的学生是否“结束”平权行动?4在法院作出裁决后的一天,俄亥俄州总检察长戴夫·约斯特(Dave Yost)提出了一个不同的,很大程度上没有注意到的问题:公平招生的学生是否对公立大学官员进行了合格的免疫保护?5在俄亥俄州公共高等教育的备忘录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