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当前在加拿大刑事司法的方法将青年和成人视为不同的年龄段,并根据个人是高于或低于指定年龄的截止年龄(即18岁)的独立系统来对犯罪行为做出回应。然而,这种方法无法识别青春期 - 持续到20年代中期的关键生长和成熟时期,这与童年和成年之间的重要方式不同。因此,司法系统目前对青少年发展的知识与对青少年犯罪行为的现有政策响应之间存在很大的脱节。青少年在加拿大的刑事司法系统中继续过分代表,进一步强调了对这个年龄段的更有效司法反应的迫切需求 - 特别是对于仍在过渡到成年的年长青少年。对理解和解决青少年不当行为的神经科学证据的作用引起了人们的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