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多个平台的研究强调了平台所有者如何积累与其他平台参与者(例如生产者和客户)的重要权力,这争辩说需要平衡此类权力与问责制。我们回顾了平台问责制的两个观点:(a)一个自下而上的,紧急的观点,重点是较低能力的平台参与者所采取的共同行动,例如生产者(例如,演出工作者,应用程序,应用程序开发人员),以增强规则的充分性并推迟反对平台所有者的权力; (b)一种自上而下的机构观点,强调通过实现法律,监管和治理的变化来防止外推机会主义并在不同平台参与者之间保持水平的竞争环境。自下而上的观点的总体重点是程序性(以规则为中心的)公平性,而自上而下的观点的重点在很大程度上是在分配(以结果为中心的)公平上。虽然两种观点都很重要,但它们对平台问责制有局限性,尤其是考虑到平台参与者固有的权力和信息不对称。,在跨文献综合的情况下,我们为平台coundyabil提供了一个框架,该框架既说明程序和分布公平,又基于基本前提:多层平台需要多层面的问责制。因此,我们的评论提出了一种实施平台问责制的方法,该方法有可能重新平衡高功率和低功率平台参与者之间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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