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部门的职责包括为委员会提供所有必须做出的决定的建议。这包括费率确定、公用事业融资、消费者保护、公用事业服务的安全性和可靠性以及天然气和电力传输设施的选址。该部门还代表委员会参与法庭和联邦诉讼,这些诉讼对纽约纳税人或与公用事业服务或委员会政策有关的州立法规定有影响。此外,该部门还有其他职责,包括:协调与风暴有关的公用事业影响的应急响应;调查受监管公用事业(即天然气、电力和蒸汽)的安全事故和爆炸;与公用事业公司合作提高可靠性;制定和实施州监管和能源政策;检查提供服务所需的公用事业设备;进行和参与行政听证会(公共、立法和行政);监督审计的管理和运作;调查和解决有关计费、公用事业服务或其他能源服务公司行为的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