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 本提案征求书的目的新墨西哥州能源、矿产和自然资源部 (EMNRD) 石油保护处 (OCD) 寻求一个个人或公司(投标人),能够帮助 OCD 向美国环境保护署 (EPA) 申请并获得对 VI 类二氧化碳封存井(VI 类井)的许可、管理和监督的优先权,符合联邦安全饮用水法案 (SDWA)、42 USC 300f et seq. 以及其他适用的联邦法律法规和规定。鉴于该过程的复杂性,OCD 寻求潜在的多个投标人,能够完成下文第 III 部分“工作范围”中概述的任务,以提供必要的支持,协助 OCD 完成整个 VI 类优先权过程。OCD 预计需要多种技术和法律服务才能成功完成此过程。本征求建议书 (RFP) 中设想的所有工作都将以任务订单 (任务订单) 为基础。书面任务订单应定义开展指定活动所需的工作范围。任何单个任务订单中可能包括的项目包括:研究、起草备忘录、制定规则制定方案、准备提交给州委员会或委员会和 EPA 的文件、在必要的规则制定听证会上提供专家和技术证人支持,以及 OCD 确定的其他相关活动。本 RFP 产生的任何提案的有效期为第 VII 节“联系人和截止日期”中指定的提案截止日期后的一年。II. 合格的投标人投标人必须具备必要的技术或法律经验和专业知识,以完成他们提交提案时确定的任务。潜在投标人至少应具有至少五年处理 SDWA 下第 VI 类或相关问题的经验。所有投标人必须证明其能够理解和应用与他们提交提案的任务相关的适用法律和要求。对于任何专门寻求法律服务的任务,潜在提供者必须具备工作范围中列出的所有阶段的专业知识,并且:(i)至少有 10 年处理环境或自然资源相关问题的经验,以及(ii)获得新墨西哥州最高法院的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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