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打算将联邦基础设施资金的使用与各省、地区和市政当局在合理的情况下增加住房供应的行动挂钩。 · 提供长期租赁住房的合作住房公司有资格取消新租赁住房的商品及服务税。 · 从 2025-26 年开始,承诺为公寓建设贷款计划(以前的租赁建设融资计划)投资 150 亿美元新贷款资金,使该计划的总贷款资金超过 400 亿美元。 · 从 2025-26 年开始,在三年内向经济适用住房基金(以前的国家住房共同投资基金)额外投资 10 亿美元。这项投资将支持非营利性、合作社和公共住房供应商在 2028 年前建造 7,000 多套新住宅。 · 为 2022 年预算中宣布的合作住房发展计划投资 3.093 亿加元新资金。 · 提出立法,成立住房、基础设施和社区部(现为加拿大基础设施部)。通过这项立法,政府将明确该部门作为改善住房结果和加强公共基础设施的联邦牵头部门的权力、职责和职能。 · 在禁止短期租赁的省份和市政府,拒绝对赚取短期租金收入而产生的费用(包括利息费用)进行所得税减免。 · 当短期租赁经营者不遵守适用的省或市许可、许可或注册要求时,拒绝所得税减免。 · 从 2024-25 年开始,在三年内投资 5000 万美元,支持市政当局执行对短期租赁的限制。 · 推出《加拿大抵押贷款宪章》,该宪章以政府现有的指导和期望为基础,规定金融机构如何与加拿大人合作,提供有针对性的救济,并确保借款人的还款合理。
主要关键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