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图列出了“合格设施”(QF),是根据《联邦公共公用事业监管政策法》(PERPA)算作该州要求的一部分的可再生电源。该法案的1978年旨在促进“能源保护”,“效率”,“公平零售率”,水力发电开发和“天然气保护。13”联邦能源监管委员会解释说:“实现其目标的PURPA的一种方法是建立新的生成设施,这些设施将获得特殊的利率和监管治疗。该组中的生成设施被称为合格设施。13“合格设施值得注意,因为它们在不同的规则中运行。尤其是,消费者仅在运营QF时就付费,与公用事业拥有的电厂不同,消费者是否会为其生产是否生产(B. Fadie,个人通讯,8月17日,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