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法规的目的是允许父母介入并评估孩子的护理。并不是要决定非监护权。被许可人不要在没有适当的文件(例如法院命令)的情况下拒绝与父母的联系。如果被许可人不允许持续或定期探视其他医疗儿童的照顾,则不会被视为拒绝访问。这将被视为提供者和父母需要以某种方式(如果发生)讨论和解决的事情。背景调查(3-006.03,第19页)从2019年10月1日开始,法规要求育儿人员和居住在家庭儿童支票中的个人。该法律影响了有执照的家庭托儿所I和II,儿童保育中心,只有学龄的中心,指示,表格以及有关此要求和流程的问题和答案文件,可以在儿童保育许可网站的头版上找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