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种化合物——全氟辛酸 (PFOA) 和全氟辛烷磺酸 (PFOS)——最近受到了《关于持久性有机污染物 (POP) 的斯德哥尔摩公约》的严格审查。2020 年底,欧盟食品监管机构对食品中 PFOA、PFOS 和另外两种 PFAS 化合物——全氟壬酸 (PFNA) 和全氟己烷磺酸 (PFHxS) 的总暴露量设定了限值。此举紧随美国参议院 2019 年 PFAS 排放披露和保护法案,该法案要求对与安全饮用水和有毒化学品管理相关的 PFAS 进行监管。该法案还要求将 172 种指定的 PFAS 立即纳入环境保护署 (EPA) 的有毒物质排放清单 (TR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