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涉的预期是专利局将确定哪个团队最先发明了 CRISPR 作为基因编辑工具。但出乎意料的是,结果竟然是发现“事实上不存在干涉”,专利局并没有确定谁是第一个发明者,而是仅仅决定 CRISPR 在真核细胞中的使用与 CVC 团队追求的在任何生物体中的广泛使用声明是分开申请专利的。换句话说,这两个团队的声明都可以成立,任何使用 CRISPR 的人都需要获得 CVC(ERS)的许可,只有在真核生物中使用 CRISPR 的人还需要获得 Broad 专利的许可。对于那些希望使用 CRISPR 并希望简化技术许可的团队来说,这个结果很难令人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