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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
¥ 1.0

第三部分 - 管辖条款:1. 当账户不是租户名下时,相关服务应以房东的名义保留。2. 服务以房东名义进行时,房东应对所有账单负责。3. 从租户下令切断服务之时起,房东应对物业的所有电力服务负责,即使房东不知道租户已经这样做。4. 如果租户的服务因未付账单而被切断,房东可以选择将服务转移到自己的名下。如果房东在租户的服务因未付账单而被切断后选择将服务转移到自己的名下,他必须将其意图通知 APS。5. 如果 APS 客户仍未支付向物业提供的服务账单,APS 保留终止或拒绝向物业提供服务的权利。 6. APS 可随时要求提供物业所有权或管理授权证明,并可要求提供房东的姓名、邮寄地址和其他相关信息,以准确识别房东。 7. 任何一方均可通过向另一方发出终止通知来终止本协议。您必须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通知 APS 取消、添加或从您的房东协议中删除物业。在收到通知之前,您将继续根据房东服务转移条款和条件为该物业使用的所有电力服务付费。 8. 如果房东未与 APS 建立信用,则可提供来自同类电力公用事业公司的可接受信用证,或者申请人可以同意从信用评级机构获得信用评分,其中可接受的评级将代替之前的 APS 历史记录。 9. 默认电费 – 房东账户的默认电费是“固定能源收费计划 – 一级”费率计划。如果房东选择不同的费率,则房东必须在每次租户终止服务时通知公司。 ”

APS 房东服务转移协议

APS 房东服务转移协议PDF文件第1页

APS 房东服务转移协议PDF文件第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