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的资金来源; 支付给每个学区的百分比; 符合报销条件的费用;和 支付援助的期限或期间。 最近的立法变化 2018 财年大会颁布了几项有关学校住房援助的变更,这些变更现已生效: 从 2019 财年开始,适用于每个社区的学校住房援助比例将在初等和中等教育委员会批准时确定。 地方教育机构 (LEA) 可以临时获得最多 20% 的额外住房援助奖金。(见附录 1) 所有项目必须确保遵守现行工资法,并且少数族裔企业的出资额至少达到投标价值的 10%。 环境场地修复和临时周转空间现在是符合报销条件的费用。 地方教育机构 (LEA) 必须每年投资于持续维护。 地方教育机构必须满足法规中定义的三个支出要求之一。不满足此要求的地方教育机构的住房援助将直接进入专门用于满足维护要求的限定基金。自 2019 年 7 月 1 日起,对于价值超过 1000 万美元的项目,LEA 的总承包商必须通过学校建筑管理局 (SBA) 的资格预审。自 2019 年 7 月 1 日起,所有价值超过 150 万美元的项目都必须包括业主项目经理 (OPM) 和调试代理。2015 财年,大会通过立法,设立了学校建筑管理局资本基金 (SBA 资本基金),用于提供预付进度款。选定 SBA 资本基金的项目和完全由现收现付项目资助的项目不得提交住房援助报销。部分由现收现付项目资助并申请住房援助的项目必须提交 F-109 表格,以报告已获得学校建设援助的项目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