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几千年来,传统育种已成功选育出有益的食品、饲料和纤维作物特性。上个世纪,技术取得了重大进步,特别是在标记辅助选择和诱导遗传变异的产生方面,包括过去几十年通过突变育种、基因改造和基因组编辑取得的进步。虽然传统品种开发和转基因基因改造的监管框架已广泛建立,但许多地区缺乏或仍在制定基因组编辑的监管框架。特别是,基因组编辑植物中缺乏“外来”重组 DNA,并且由此产生的 SNP 或 INDEL 与传统育种中的 SNP 或 INDEL 难以区分,这对制定新立法提出了挑战。如果基因组编辑和其他新型育种技术的产品不具有转基因,并且可以通过传统方法产生,我们认为,应用对传统育种和新型食品已经存在的同等立法监督是合乎逻辑和相称的。本综述分析了传统植物育种活动中可选择的自发和诱发遗传变异的类型和规模。它提供了一个基准,可以据此判断基因组编辑技术或其他反向遗传方法带来的遗传变化是否确实与使用传统植物育种方法经常发现的变化相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