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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名称:
¥ 1.0

麻醉剂:由执业医师签名并注明日期的书面处方。如果药剂师不知道执业医师的签名,则必须核实。 *第 56 条豁免(参见 SCPP 通讯,有效期至 2026 年):所有管制物质都允许口头开处方。口头处方麻醉剂:可以口头开处方。药剂师必须创建口头处方的书面记录。药剂师必须采取合理的预防措施确定打电话的人是否是执业医师。低剂量可待因制剂:低剂量可待因制剂不需要处方。但是,如果提供了处方,则适用所有与麻醉剂处方相关的要求。药剂师只有在有合理理由相信低剂量可待因制剂将用于公认的医疗或牙科目的时才可以销售该制剂。标签要求 6:A 类阿片类药物(参见阿片类药物清单 - A 部分):在分发给患者时,必须附上加拿大卫生部规定的警告标签和患者信息手册。低剂量可待因制剂:内标签和外标签必须警告,该制剂含有可待因,除非在医生、牙医或执业护士的建议下,否则不得给儿童服用。

按处方分配药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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