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与 MF 目标一致的优先顺序的方案定义如下:• 方案应仅由符合 ETS 指令第 10d(1) 条的措施/项目以及 ETS 指令第 10d(2) 条列出的一项或多项优先顺序组成。但是,为了确保实施的一致性和效率,建议方案仅关注其中一个优先顺序。• 方案中的每一项措施/项目都应明确说明为何其被视为 ETS 指令第 10d(2) 条定义的指定优先领域下的优先投资(例如,所采用的技术类型、所实施的技术标准、任何其他可证明所有措施/项目均属于指定优先领域的要求)。• 方案中的所有措施/项目最好都属于同一国家援助制度(无国家援助、国家援助决定、国家援助方案或受集体豁免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