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质价值链为欧盟循环经济提供了巨大潜力。如果可持续采购,可再生原材料(例如木材)可以按照循环经济原则以再生方式供应给循环。可再生碳(尤其是存在于木制品中)可以支持从化石经济向循环生物经济的转型。欧盟应在其《循环经济法》中优先考虑木质价值链。我们呼吁:• 对可再生碳进行明确的科学和标准定义,将其与化石碳区分开来• 促进生物碳捕获和利用(bio-CCU)作为消除材料和化学品等行业化石燃料的有效手段• 在产品法规(ESPR、纺织品、包装、建筑产品等)中将可持续采购的可再生材料视为与再生材料相同的循环投入• 为可再生碳基产品(包括新的生物 CCU 价值链)创建政策驱动的市场拉动机制,例如混合配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