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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所有刑事听证会均由法院在法庭内由法官亲自主持。律师和当事人亲自或远程参与的方式如下:被告应亲自出席证据听证会、量刑或认罪变更,以及处理释放条件的不合规听证会。律师和法院之间的沟通是开放的,并将在可能的情况下为远程出庭提供便利(例如,量刑听证会,其中判决为缓刑)。律师可自行决定远程出席非证据听证会。辩护律师应亲自出席认罪变更听证会,除非已与法院作出安排并提前签署认罪协议。法官将为所有刑事听证会提供 Google Meets 或 Zoom,以适应远程出庭和律师工作人员的远程参与。法官应继续为所有听证会提供一致的 Google Meets 链接或 Zoom 链接,以帮助参与者找到合适的虚拟听证室。特殊听证会(包括隔离听证会)可例外。法院工作人员应继续向公众通报 Google Meet 和 Zoom 链接信息。辩护律师协会要求,刑事听证会应假定为面对面举行,以协助与客户会面和协商,并允许使用法院指定的口译员。法官将根据个人要求,自由安排外地律师和当事人远程出席任何非证据听证会。除非法官作出特别例外,否则被告和辩护律师必须亲自出席变更认罪听证会和量刑听证会。证据听证会(包括陪审团审判)将亲自出席。证人可根据动议和命令远程出庭。

远程和混合听证会计划 - 第六司法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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