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球范围内,由于碳排放和全球变暖的负面影响,气候变化的问题在最近几十年中变得突出。气候变化通过破坏我们依靠的自然,经济和社会体系来改变我们的世界。反过来,这会影响天气,食品供应和金融市场,破坏基础设施并损害人类健康和全球发展。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说法,气候变化促成了洪水,野火,热浪,热带风暴等人道主义紧急情况。气候变化的立法另一方面由管理变革的法律和政策组成,该法律和政策主要是人类引起的大气组成变化,如果不受组织的构成将在接下来的几十年中大幅增长。本文的目的是审查在区域和国际层面管理气候变化的法律和法规。本文进一步旨在探讨在气候变化监管中采用和有效执行法律文书和法律的相关性。所采用的研究方法是法律研究的学说方法。被分析的全球气候变化的新兴趋势表明,全球南方的国家非常脆弱,并没有为气候变化的即将影响的影响做好充分的准备。因此,在国际和国家一级的气候立法和诉讼方面,有必要进行合作努力。本文建议,全球南方需要积极地包括在全球行动和伙伴关系的决策中。虽然全球北部参与者需要支持积极纳入全球南方参与气候变化法规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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