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欧洲议会的指令(2010/63/eu)和针对科学目的的动物保护理事会的指令,附件III点3.1.a,新动物的引入应成为每个设施必须拥有的健康战略的一部分。在第3.7点,还要求设施必须为动物制定习惯计划。此外,委员会的建议2007年6月18日关于用于实验和其他科学目的的动物的适应和护理指南(2007/526/ec),一般部分,4.4指出,允许动物允许动物从运输压力中恢复到新的环境,并习惯新的环境,并习惯了新的环境和新的丈夫和护理习惯。根据委员会的建议,即使被认为身体健康,也必须进行适应时期。所需的时间量取决于动物所经历的东西。例如,与该国境内短期运输相比,长期的国际运输破坏了动物的昼夜节律,可能需要更长的适应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