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ading...
机构名称:
¥ 5.0

本文研究了全球竞争法律制度融合的最新现象。近年来,在程序和实质水平上,竞争法的越来越多,在程序和实质水平上都受到了广泛的讨论和鼓掌。本文对传统观念表示怀疑,即融合必然构成全球竞争法的积极发展。分析了现象的原因后,本文认为应对融合应有限制。首先,不应忽略融合的成本。最重要的成本是失去国家监管特权。第二,竞争法中不同司法管辖区追求的许多目标构成了严重的融合障碍。最后,在市场行为中纳入经济发展的考虑和文化差异的需求进一步为不批准竞争法的批准。

融合及其不满

融合及其不满PDF文件第1页

融合及其不满PDF文件第2页

融合及其不满PDF文件第3页

融合及其不满PDF文件第4页

融合及其不满PDF文件第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