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ading...
机构名称:
¥ 1.0

(a)1968 c。 48(“ 1968年法案”)。第1节由1981年《国际组织法》第1节(c。9)和S.I.2005/3542。(b)根据1968年法案第10条在理事会中批准命令草案的职能已根据1998年《苏格兰法》第118条(c。46)转让给苏格兰议会,而该职能在权力下降的能力中可以行使。该法案的第118(4)条规定,任何提及在议会中或两个议会批准的仪器草案的要求(如第118(2)条所示)应作为苏格兰议会的行使皇家职能的行使皇家职能的行使皇家职能的行使,以指称是苏格兰议会的一项,该职能是由皇家行使部长的行使,混合功能或无保留功能。第118(4)条相应地包括je下在理事会中行使的权力。

国际组织(免疫和特权...

国际组织(免疫和特权...PDF文件第1页

国际组织(免疫和特权...PDF文件第2页

国际组织(免疫和特权...PDF文件第3页

国际组织(免疫和特权...PDF文件第4页

国际组织(免疫和特权...PDF文件第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