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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简介 1.1 这些航空规范 2(“AS-2”)规定了有关耐撞性、防火、性能、要记录的参数或信息以及记录持续时间等的规范,适用于运营商根据以下空中航行规则使用的飞行记录器: (a) 2018 年空中航行(91 - 一般操作规则)条例(经修订)(“ANR-91”); (b) 2018 年空中航行(121 - 大型飞机的商业航空运输)条例(经修订)(“ANR-121”); (c) 2018 年空中航行(125 - 复杂通用航空)条例(经修订)(“ANR-125”); (d) 2018 年空中航行(135 - 直升机和小型飞机的商业航空运输)条例(经修订)(“ANR-135”);及 (e) 2018 年空中航行(137 - 空中作业)规例(经修订) (“ANR-137”)。 1.2 本 AS-2 由民航处处长(DGCA)签发。 2 飞行记录器的类型 2.1 防撞飞行记录器包含下列一个或多个系统: (a) 飞行数据记录器(FDR); (b) 驾驶舱语音记录器(CVR); (c) 机载图像记录器(AI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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