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室气体(GHG)排放和相关的气候变化后果对社会所有领域产生了明显的影响。是政府间气候变化(IPCC)的表明,这些影响尤其影响金融体系,并可能在危机时期测试其韧性。1这些考虑因素和影响包括在更广泛的气候风险框架中(本指南中使用了术语“气候风险”和“与气候有关的风险”)。鉴于它们的可能性,不可预测的性质和潜在的影响,这些风险被认为是系统性的,并对全球稳定性构成了真正的威胁,包括金融业的稳定性。标准设定的机构(例如与气候相关的财务披露工作组(TCFD),国际可持续性标准委员会(ISSB),国际保险监督员协会(IAIS)和巴塞尔银行银行监督委员会(BCB)(BCB)等标准设定的机构正在解决这些问题。2由此产生的建议坚持全球监管机构采取具体行动。许多人因此采取了措施,以增强对气候破坏的影响和向低碳经济的过渡的影响,从而增强金融体系的韧性并增强消费者的保护。鉴于这些担忧,与同行一样,AutoritédesMarchés金融家(“ AMF”)正着重于增强金融部门及其规范的金融机构的韧性。现在预计这些机构将在其综合风险管理过程中考虑与气候相关的风险。鉴于气候变化的后果可能以多种方式表现出来,并且在不同的时间范围内,金融机构有望解决其商业模式和运营中的脆弱性,以便在与气候相关的风险上建立韧性。无论其规模,性质,复杂性或风险状况如何,金融机构都有望采用整体,整合和建立在可靠的经验数据和声音分析的前瞻性方法。本指南旨在确保金融机构考虑这些风险,并谨慎地管理它们以维持健康的市场。该指南考虑了标准设定机构(尤其是TCFD和ISSB建议)发出的最新气候风险披露建议。特别是,对于保险领域,它考虑了IAIS建议3和BCB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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