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物或动物能够直接或间接地改变其自身的物理环境,这一点早在 19 世纪达尔文在蚯蚓研究中就已认识到(参见 Butler 和 Sawyer 2012)。最近,这一现象在生态系统工程的生态理论背景下得到了广泛描述(Jones 等人1994),强调某些生物可以改变其物理环境,并且这些栖息地的改变可以对生物的表现产生反馈效应。例如,海草或盐沼植被通过减缓水流直接捕获细小沉积物(例如Bouma 等人2005 ),而海狸则通过修建水坝间接影响其环境(例如Wright 等人2002 )。在这两个生态系统工程的例子中,栖息地的改变对生物体都有积极的反馈作用。最近,地貌学家也强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