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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目的 本政策旨在为人工智能 (AI) 的使用提供全州范围的规划、实施、采购、安全、隐私和治理要求。该政策授权实施人工智能,同时建立一个运营框架,以帮助保护俄亥俄州人的数据以及通过人工智能解决方案提供的信息的完整性和质量。政策中第一次出现定义的术语以粗体斜体显示,并超链接到第 IV 节中的定义。II.范围 本政策适用于州长管辖下的所有州机构、委员会和委员会(统称为机构)。III.政策 虽然人工智能可以为俄亥俄州带来巨大的商业价值,但负责任的实施需要深思熟虑和详细的方法。考虑实施人工智能的机构应确保已建立流程以有效管理技术并实现预期结果。本政策详细说明了将人工智能技术集成到国家解决方案中的要求。A. 人工智能解决方案开发:作为人工智能规划和实施的一部分,机构应遵循以下概述的迭代活动: 1.定义用于识别、记录、审查和批准人工智能用例的正式流程。机构用例和解决方案应与核心人工智能原则保持一致。

俄亥俄州解决方案中人工智能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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