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指令实施空军政策指令 (AFPD) 21-1,军用物资维护;空军指令 (AFI) 20-115,飞行器推进管理;AFSCMAN 21-102,仓库维护管理,AFI 21-101,飞机和设备维护管理,以及空军计算机系统手册,21-558,综合发动机管理系统 (CEMS)(仅限 IMDS 用户)。本指令应制定标准政策和程序,并为俄克拉荷马城航空物流综合体 (OC-ALC) 中的 Tinker 空军基地 (TAFB) 库存记录帐号 (SRAN) 发动机管理器 (SEM) 分配职责。本指令中为 SEM、飞机、推进器、商品人员或 CEMS 以外的系统提供的指导仅用于连续性目的。本出版物不得补充。有关与层级编号相关的权限的描述,请参阅 DAFMAN 90-161《出版流程和程序》。通过指挥链向适当的层级豁免审批机构提交豁免请求,或者,向出版物 OPR 提交非层级合规项目的豁免请求。使用 DAF 表格 847《出版物变更建议》将建议的变更和有关此出版物的问题提交给主要责任办公室 (OPR);通过适当的职能指挥链将 DAF 表格 847 从现场路由。确保根据本出版物中规定的流程创建的所有记录均按照 (IAW) AFMAN 33-363《记录管理》进行维护,并按照位于 https://www.my.af.mil/afrims/afrims/afrims/rims.cfm 的 IAW 空军 (AF) 记录处置时间表 (RDS) 进行处置。